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」(約翰一書 1:9)
我們每個人都有罪,內心充滿自私、驕傲和各種邪念,這導致我們不斷做出得罪神、傷害人的行為。聖經告訴我們,罪的代價就是死亡和永遠的審判,我們靠自己根本無法擺脫這種絕望的光景。但神愛我們,祂預備了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,耶穌是完全無罪的,卻為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,用祂的寶血洗淨我們一切的過犯。這不僅是外在行為的赦免,更是解決我們裡面罪的問題。
當我們真心相信耶穌時,就經歷雙重恩典:第一,祂的寶血洗淨我們過去所有的罪行,使我們在神面前被稱為義;第二,十字架的大能打破罪在我們生命中的權勢,使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。更重要的是,神將基督復活的生命賜給我們,使我們成為新造的人,有力量活出聖潔的生活。這救恩不是一次性的赦罪,它更是神永恆的計劃,從過去到現在、直到永遠。祂的目的是要我們得著一個新生命與身份,脫離罪的奴僕的地位,成為祂的兒女,活出屬天的樣式。
我們得救不是靠自己的努力,而是神的恩典,但真信心必然帶來生命的改變。這救恩是完備的,既解決我們與神之間罪的問題,也賜給我們勝過罪惡的能力,直到見主面的那一天。
為何需要基督的寶血?
聖經清楚表明:「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。」(希伯來書9:22)在舊約時代,神設立獻祭制度,要求人用牛羊的血來贖罪,但這些祭物只能暫時遮蓋罪過。如利未記中記載,我們看到大祭司一年一次帶著公牛的血進入聖所,用指頭彈在施恩座的東面,又在施恩座的前面彈血七次。這是為著神,不是為人。
直到神差遣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,這位完全聖潔、毫無瑕疵的神的羔羊,一次獻上自己,才成就了永遠的救贖。耶穌的血不僅洗淨我們外在的罪行,更徹底解決了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問題,使我們從罪人變為義人,從神的仇敵成為神的兒女。
寶血的功效
基督的寶血首先帶來罪得赦免:「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,過犯得以赦免。」(以弗所書 1:7)祂的血潔淨我們一切的罪,使我們得以坦然無懼地站在神面前(約翰一書1:7)。此外,寶血使我們因信稱義,從神的憤怒中得釋放,成為蒙悅納的人(羅馬書 5:9)。
這寶血不僅解決我們與神的關係,得以與神和好,也使我們可以親近神,事奉神,並賜人永遠的生命。這血更是立約的根據,神藉著寶血與我們立約,使我們得著應許的產業,也讓我們在屬靈的爭戰中靠主得勝,這是屬靈的權柄與保障。「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,為多人流出來,使罪得赦。」(馬太福音26:28)
讓寶血成為實際
首先,我們要深信基督的救贖是已經完成的事實。祂在十字架上說「成了」,這表示祂的寶血功效已經完全,不需我們再加添什麼(希伯來書 10:14)。藉著信,相信寶血的功效,我們不一定有感覺,但這是基督已完成的屬靈事實,神已經見證這事實。
其次,要學會接受聖靈的光照,拒絕撒旦的控告。當跌倒時,聖靈會光照我們,引導我們悔改,而仇敵會讓我們陷入羞愧與自責。但經上說:「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?有神稱他們為義了。誰能定他們的罪呢?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,而且從死裡復活,現今在神的右邊,也替我們祈求 。」(羅馬書8:33-34)
第三,在生活上、事奉中,隨時操練讓主的寶血帶領我們。當軟弱、受試探、遭遇屬靈攻擊時,可以禱告說:「主啊,願祢的寶血帶領我!」這不是迷信,而是信心的宣告,是基於耶穌所成就的真理。我們是憑信心而不是憑感覺來接受。
最後要對主存感恩的心,不將基督的寶血看為平常。這救恩是極重無比的代價換來的,唯有以愛與敬畏來回應,活出聖潔的生命,才是對寶血最真實的尊重與感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