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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神喜悅的事

名字叫林素貞,英文名Amy。感謝神給我勇氣,今日分享我的見證。以前我沒有宗教信仰,媽媽家教也很嚴,不能做壞事,並要做好自己。所以一直以來,我都覺得自己算是個好人。

二十一年前移民美國,因為我同丈夫都不懂英文,生活更見困難,亦沒有任何親人幫助我們。我終日胡思亂想,變得多愁善感。但感謝天父,當時祂派了Lisa姊妹鼓勵我主日多到教會聽牧師講道,遇到事情要向基督禱告!然後她又介紹工作給我。後來因為每星期日上主日學,我從不知如何是個罪人,慢慢知道自己真的是一個罪人,亦認自己的罪。

聖經說,罪的工價就是死,但是因為神的慈愛,不願意見到我們同祂永遠隔絕,所以神派耶穌基督來到世界,為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。在第三天,耶穌死而復活。我是罪人,我相信耶穌基督是我的救主,唯有神的恩典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,才是永生。

信主確實令我改變。從前的我,多愁善感;現在我懂得凡事交託天父!感謝天父二十年來一直看顧我們一家四口,亦為我兒女的成長、讀書和工作都安排得十分完美。蒙主恩典,我現在的生活自在得多!

一切的美好,神感動我決意受洗。受洗後我願意多參加教會活動,做神所喜悅的事情:例如閱讀聖經、參加團契等等,來幫助我屬靈成長,並學習如何做一個門徒。我也願意和朋友分享福音的美好,向別人講自己的見證。今天我願意在眾人面前受洗,見證我是一個基督徒,我願意順服、跟隨天父的旨意行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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