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ader Mode與女兒同行

家好,我叫EMMA。很高興今日能夠在這裏向大家分享我成為基督徒的見證。

我是由女兒帶我決志信耶穌,接受耶穌為我的救主的。

其實,我第一次認識耶穌是在香港讀初中時期,因為我讀的學校是基督教學校。在那時候,我沒有認耶穌為基督,而且我的家人信佛教。我在1966年移民來美國,成為了三個孩子的母親。當我孩子還在上小學時,有一位朋友問我是否可以帶我的孩子去教會,我認為這是個好主意,因為我女兒非常內向,我希望她能夠獲得更多社交機會來幫助她。結果,她在高中和大學找到了華語基督徒團契,直到二十歲出頭,她認基督為救主,接受浸禮。

在2011年 ,當她暫時搬回來和我們一起居住時,上帝讓她和我分享耶穌基督。在那時候,她問我是否願意接受耶穌基督成為我個人的救主,我並未接受。她買了一本中文聖經給我,和我們一起閱讀,為我禱告。聖經羅馬書三章23:24講明:「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;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就白白地稱義。」我知道我是個罪人,需要耶穌的拯救,成為我的主。當我明白了,和女兒禱告,接受基督代贖罪的救恩,我心感覺到前所未有的平安和喜樂。回想過去幾十年中,神一直照顧我,當我犯罪時,祂原諒我,給我機會。我實在得到很多福氣。在我心裏有聖靈充滿,我感恩耶穌基督為我所做的一切,所以決定接受洗禮,像羅馬書6章所說:藉著洗禮歸入基督的死,和祂一同埋葬,從死裡復活過著新生活,認耶穌為主,跟從祂,做神的兒女。